开车送同事下山时在车祸中丧生,老板有责任吗


开车送同事下山在车祸中丧生,老板是否有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比如是老板安排其开车送同事下山,或者是在正常工作过程中为了工作相关目的而进行的行为,那么很可能被认定为职务行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老板作为用人单位,通常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可能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其次,如果车辆是公司所有,司机是在正常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车祸,即使司机在事故中有一定责任,只要不是故意制造事故,老板作为雇主一般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然而,如果司机开车送同事下山并非执行工作任务,比如是司机私自决定送同事下山,或者是在工作任务结束后出于个人目的进行的行为,且车辆是司机个人所有等情况,那么老板可能无需承担责任。 此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也很关键,交警部门会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各方责任,这在判定老板是否有责任时也起到重要参考作用。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司机损害的,司机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总之,老板是否有责任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包括行为性质、车辆归属、事故责任认定等。相关概念:(职务行为:是指工作人员行使职务的行为,是履行职责的活动。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