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要求退回公摊水电费时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我是小区业主,觉得公摊水电费不合理,想要求退回。但我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我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是要证明费用计算错误,还是别的什么呢?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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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主要求退回公摊水电费时,举证责任是一个关键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举证责任。简单来说,举证责任就是在打官司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说的是对的。如果拿不出足够的证据,可能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对于业主而言,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当业主提出要求退回公摊水电费的主张时,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业主可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一方面,要证明公摊水电费的收取存在不合理性。比如,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公摊水电费的计算方式、收取标准等内容。业主可以提供合同文本,若实际收取的费用与合同约定不符,就能证明其不合理。另一方面,要证明自己已经按照物业的要求缴纳了公摊水电费。可以拿出缴费凭证,像发票、转账记录等,以此表明自己确实交了这笔钱。 此外,如果业主怀疑公摊水电费的计算存在错误,例如存在重复计算、计算方法不符合规定等情况,那么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比如,可以收集小区的水电总表读数、各户分表读数等数据,通过专业的计算来证明费用计算有误。 而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他们也并非完全没有举证责任。当业主提出合理质疑时,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提供公摊水电费的具体明细、计算依据等资料。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能提供这些资料,也可能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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