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交公摊电费该怎么处理?
我是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最近有部分业主一直拖着不交公摊电费,我们催了好多次都没用。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对于这种业主不交公摊电费的情况,我们物业该怎么处理才合法合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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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业主不交公摊电费的情况时,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公摊电费的概念。公摊电费是指小区内公共区域,如电梯、楼道照明、小区景观照明等所产生的电费,这些费用是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中会明确约定业主需要承担公摊电费。 当发现有业主不交公摊电费时,物业应先进行沟通协商。这是比较温和且有效的第一步。物业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或者上门等方式,向业主说明公摊电费的用途、计算方式以及业主应承担的费用金额,提醒业主及时缴纳。因为很多时候业主可能是对费用情况不了解或者疏忽了。 如果沟通协商没有效果,物业可以发送书面催缴通知。书面通知具有一定的正式性和严肃性,在通知中要明确指出业主未缴纳公摊电费的事实、应缴纳的金额、缴纳的期限以及逾期不缴纳可能面临的后果等内容。这也是为后续可能采取的法律措施保留证据。 若书面催缴后业主仍拒不缴纳,物业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的物业费虽然没有明确提及公摊电费,但在实践中,公摊电费作为物业服务费用的一部分,也适用该规定。物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公摊电费及相应的违约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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