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房首付我出钱,名字写的女朋友的,是否可以去做财产公证?

我出首付买了房,却写了女朋友的名字,心里总有些不踏实。担心日后万一感情出现问题,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去做财产公证,具体要怎么做,公证后是否就万无一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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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可以去做财产公证。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尚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在注册结婚之日之前签署协议并予以公证。在这种情况下,你出首付买房写女朋友名字,为保障自身权益,是可以进行财产公证的。 其次,关于公证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需向居住所在地或者协议约定签约地的公证机构进行申请;若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再次,申办时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订立的相关协议;涉及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例如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等;以及其他与公证事项密切相关的证明文件。 最后,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你的权益,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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