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三个月买五险一金属于哪种情况?
我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说满三个月才给买五险一金。我不太懂这在法律上是啥情况,是合理的吗?会不会损害我的权益?我想了解下这种满三个月买五险一金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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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五险一金”的概念。“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它们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从员工入职开始的三十天内,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而不是等满三个月。 对于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所以,住房公积金同样应该在入职三十天内办理缴存登记。 满三个月才买五险一金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看,是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履行法定义务。这可能会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比如在未缴纳社保期间,如果员工发生工伤、生病等情况,可能无法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费用需要自己承担。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缴纳五险一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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