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会计可以做销售费用并进行纳税调增吗?
我公司有一些销售费用没有取得发票,会计把这些费用入账做了销售费用。我不太清楚这样操作合不合法,也不知道后续纳税调增是怎么回事,想了解下没有发票时会计做销售费用然后纳税调增到底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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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财务处理中,没有发票的情况下会计是可以将相关支出计入销售费用的,但在税务处理上需要进行纳税调增。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会计核算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这意味着只要企业在某个会计期间内实际发生了销售费用相关的经济业务,不管是否取得发票,会计都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将其记录在销售费用科目中。这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例如,企业支付了一笔市场推广费,虽然没有及时拿到发票,但业务已经发生,款项也已支付,会计就可以正常入账。 然后,从税务处理方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成本、费用等支出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发票是重要的税前扣除凭证之一。 如果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没有取得发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笔费用就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简单来说,就是要把这部分没有发票的销售费用加回到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收的公平性和合法性,防止企业通过不合法的支出减少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没有发票时会计可以做销售费用,但在税务上要进行纳税调增。企业应当重视发票的取得和管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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