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没还完能加上子女的名字吗


一般情况下,房贷没还完是不可以加上子女名字的。 首先,咱们来说说为什么通常不行。在房贷未还清时,房子处于抵押状态,房地产权属证书是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这时候如果要加子女名字,从银行角度看,就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关系也会跟着发生变化,这会给银行带来潜在风险 。因为新加入名字的子女未来是否有能力还款、是否会按时还款等都是不确定的,所以银行大多是不允许的。 从法律规定来讲,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房贷没还完就加子女名字这种变更,在未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不符合正常的物权变更登记程序。 另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但在房子抵押状态下,这种加名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也不会受理。 如果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通常要先把房贷全部还清,然后前往贷款所在银行完成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解除抵押处理工作。之后,再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不过,要是银行同意变更借款人等相关事项,新的和旧有的主要债务人以及担保人也达成共识,那么也有可能办理加名手续,但这种情况在实际中比较少见。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权利人对不动产享有的支配权利,像房屋的所有权等就属于不动产物权。通俗讲,就是你对房子拥有的各种权利,比如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不动产登记:就是把不动产的相关事项,比如所有权归属、抵押情况等,登记到专门的登记簿上,这样能明确不动产的产权归属等情况,保障大家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