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前可以分户吗
我家这边最近听说要征地拆迁了,我就想着能不能提前分户。我不太清楚在这种要拆迁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去办理分户手续。要是能分户的话,说不定对后续有些好处,所以想了解下征地拆迁前到底能不能分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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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在征地拆迁前是不可以分户的。 在拆迁项目启动之前,政府部门为了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开展,通常会针对整个拆迁区域发出关于户口等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通知。这其中就包括暂停分户业务,目的在于防止一些人通过不正当的分户手段来获取额外的拆迁利益,保障拆迁补偿分配的公平性。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可以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房屋征收部门将会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暂停办理中就涵盖了派出所办理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分户。 也就是说,一旦拆迁范围确定、相关通知发布,在此期间想要分户是不被允许的。不过即使不能分户,政府也会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相关概念: 房屋征收: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并给予公平补偿的行为。 被征收人:指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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