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的房子可以买吗


征地拆迁的房子能不能买,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拥有完整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具备正常买卖的资格。如果已在相关部门完成产权注册并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那么该房产就可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自由交易。房屋权属证书(也就是房产证)是权利人合法享有房屋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的唯一法律凭证,依法办理的房屋权利受到国家法律严密保护。 拆迁安置房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需要而动迁居民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政府配售的中低价位商品房;第二类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等因素导致的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安置或者代替被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相较于市场价格而言)。这两种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买卖规定存在差异。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对于没有获得房产证的征地拆迁房,风险较大,不建议购买。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房产证意味着产权不明确,交易不受法律有效保护,可能会面临房屋被收回、无法过户、一房多卖等诸多风险。 总之,如果征地拆迁房有房产证,且各项手续合法合规,是可以购买的;但要是没有房产证,在购买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充分了解其中风险。 相关概念: 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者对房屋拥有合法权益,能够行使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权利的法定凭证。 出让方式:是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一种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转让房地产时要满足一定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