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拍卖土地使用权吗?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该怎么处理?
首先来说法院对于土地使用权能否拍卖的问题。法院是可以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只要该土地使用权属于被执行人所有。不过,如果是被执行人名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法院欲将其变现时,必须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履行行政的审批手续,之后才能依法进行拍卖。
在拍卖土地使用权过程中,还有一些重要环节。及时有效的查封是执行的基础,不论土地使用权是否被抵押,在法院依法处置前,都应进行查封,要在债务人未来得及对其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前就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7条,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前,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而且要委托合法的拍卖企业,依据《拍卖法》第11条、第12条对受托企业进行审查,并且法院要对拍卖依法进行监督。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要及时将拍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包含标的物的占有和使用权证照的办理两方面。
接着说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该如何处理。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时,您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土地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您也可以直接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具体选择哪种方 式,可以根据您自身实际情况来决定。
相关概念: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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