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法院能否强制执行还债?
我欠了别人一笔钱,现在对方把我起诉到法院了,我名下只有一套还在还按揭的房子。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我的这套按揭房来偿还债务啊?我很担心房子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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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可以对按揭房强制执行以偿还债务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强制执行的基本概念。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对于按揭房而言,虽然房子还处于按揭状态,购房者还在偿还银行贷款,但这并不影响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也就是说,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而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法院可以在保障银行抵押权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法院会先对房屋进行查封。之后,如果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拍卖房屋,法院会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在拍卖房屋所得的款项中,会先偿还银行的剩余贷款及相关费用,因为银行的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权。偿还完银行的债务后,剩余的款项才会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不过,法院在执行时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该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如果债权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也可以对该房屋进行拍卖、变卖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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