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了还能办下房产证吗?
我家老人去世了,但是房子之前还没办房产证。现在家里人想把这房产证办下来,不知道行不行。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人死亡了还能不能办下房产证呢?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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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人死亡后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就是说,如果是基于继承等情况,即便产权人已经死亡,也是能够办理房产证的。 具体办理流程通常如下:第一步,要对房产进行继承公证。这需要所有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份额等进行核实和确认。第二步,在完成公证后,继承人需携带公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房产证办理申请。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为继承人办理新的房产证。 不过,如果存在遗嘱纠纷、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分配有争议等情况,就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来判定房产的归属,之后再凭借法院的生效判决去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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