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拆迁协议能办遗嘱公证吗
我家面临拆迁,已经签了拆迁协议,但房子还没正式处理完。我想把这部分未来的权益通过遗嘱留给孩子,就想问问,光有这拆迁协议,能不能去办遗嘱公证啊?想了解下具体规定和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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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只有拆迁协议是不可以办理遗嘱公证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简单说,就是人去世时留下的,属于自己的、合法的财产才能算遗产。 拆迁协议只是一份关于拆迁补偿等相关事宜的约定,它本身并不等同于财产。拆迁协议涉及的房屋等,在未完成相关法定程序确定其归属和性质前,不能直接认定为个人合法财产。 办理遗嘱公证,公证机构需要确定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仅有拆迁协议,无法充分证明这一点。因为拆迁协议后续可能存在各种变数,比如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房屋产权存在争议等。 不过,如果拆迁协议中的拆迁补偿款,政府部门已经给予批准确定可以获得,这部分补偿款作为未来可获得的财产权益,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分配,且可以办理遗嘱公证 。但实践中具体操作也较为复杂,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处理方式可能有差异。 总之,如果希望对拆迁相关权益通过遗嘱方式进行安排,建议先咨询当地公证机构,或者向专业律师详细说明情况,准备好充分的材料后再看是否能办理遗嘱公证。 相关概念: 遗产: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对其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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