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中的房子能给未成年子女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我们有一套房子。我们考虑把这套房子给未成年的孩子,但不太确定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离婚财产里的房子可以给未成年子女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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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是可以将共同财产中的房子给予未成年子女的。这其实可以看作是夫妻双方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财产处分就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强调了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所以将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在双方协议范围内可行的。 不过,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首先,因为子女是未成年人,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时,一般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法定代理人在处理房产时,必须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不能随意处分该房产。例如,不能未经合理理由就将房子卖掉,损害未成年人的权益。如果法定代理人违反相关规定,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要确保该房产没有权利瑕疵,比如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否则将房子给未成年子女可能会面临一系列法律问题。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将房子给未成年子女的决定是基于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所以,夫妻双方在决定将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时,要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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