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通过执行保证人来推动执行?
我有个债务纠纷案子,法院判我胜诉了,但债务人一直不还钱。当时债务有保证人,我想知道能不能通过执行保证人来让这笔债务尽快执行到位,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具体该怎么做呢?
展开


在法律中,执行保证人来推动执行是有相关规定和条件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保证的类型,一般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了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情况,而第六百八十八条明确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向法院申请执行保证人的财产来推动执行。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需要先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在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实践中,债权人若要执行保证人,需要有合法有效的保证合同,并且要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要注意在这个期间内通过合法途径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否则保证人可能会免除保证责任。 所以,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的保证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通过执行保证人来推动执行程序,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