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之前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权给了对方,现在我觉得对方的抚养环境不太好,对孩子成长不利,我想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是否可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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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是有可能要回孩子抚养权的,这在法律上叫做抚养权变更。简单来说,抚养权变更就是改变之前离婚时确定的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的安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出现了严重疾病或者伤残,没办法继续好好抚养孩子;或者对方对孩子不好,不尽抚养责任甚至虐待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又或者孩子已经满八周岁了,明确表示愿意跟你一起生活,而且你也有抚养能力;再或者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在这些情况下,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在实际操作中,你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情形。比如,如果是对方有虐待孩子的行为,你可以收集孩子受伤的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邻居的证人证言等;如果孩子满八周岁愿意跟你生活,也可以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意愿。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支持你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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