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想要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有两种方式,协商和诉讼。 首先说协商。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如果和对方能够心平气和地沟通,并且双方都认为改变抚养权对孩子更有利,那么双方可以自行达成协议变更抚养权。这种方式省时省力,对孩子的影响也相对较小。 要是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关键是要围绕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收集证据。 一方面是证明自己的基本条件优于对方。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双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基本条件。通过对比分析,突出自己的有利因素。比如,你的工作稳定,收入较高,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保障,这就是你的优势。 另一方面是证明自己的父母有照顾孩子的能力。如果平时孩子是由你的父母帮忙照顾,且他们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继续照顾孩子,这也会增加你争取抚养权的胜算。 还有就是证明自己给孩子提供的学习、生活环境优于对方。比如,你所在的区域教育资源更好,孩子能在这里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相关概念: 变更抚养权:就是对原本确定的孩子抚养权归属进行改变,由一方转给另一方或者做出其他调整。 基本条件取证:指收集关于双方工作、收入、居住等各方面情况的证据,用于在争取抚养权时向法院展示自身优势。 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提供生活保障、照顾成长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身心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两个方面,在抚养权判定中,孩子的身心健康是重要考量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