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但没出钱,是否可以分到房子?

我和配偶要离婚了,房子的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但买房的时候我没出钱。我现在很担心自己能不能分到房子,具体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房产分配的,有没有特殊情况会影响分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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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但没出钱,通常是可以分到房子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产作为不动产,其产权的归属是以房产证上的记载为准。这是基于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即不动产的权属情况通过登记来向社会公众公示,以保障交易安全和物权的稳定性。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即使一方没有实际出资,但只要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平分房产。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房产的分配。比如,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另一方未出资,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又或者双方对房产有特别的书面约定,按照约定来处理房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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