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继承人能否继承公房?
我家有套公房,承租人是我父亲。现在父亲去世了,我想知道我作为继承人能不能继承这套公房。我不太清楚公房和普通房产在继承方面有啥区别,也不知道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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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公房和普通有产权的房屋是不一样的。公房,简单来说,就是由国家或单位所有,个人只是获得了承租权,也就是有使用的权利,但并没有所有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存在对公房本身进行继承的情况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由于公房的所有权不归承租人个人,因此它并不属于承租人的遗产范畴。这就意味着继承人没办法像继承普通房产那样直接继承公房。 不过呢,在实际生活中,当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共同居住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的。一般来说,共同居住人需要在该公房处有常住户口,并且已经实际居住一定的时间,同时还没有其他住房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对公房承租人变更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所以,如果遇到公房承租人死亡的情况,继承人可以关注当地的公房管理政策,看看共同居住人是否符合变更承租人的条件。若符合,就可以向相关的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从而继续使用该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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