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中心备案记录能否对抗第三方?
我买了套房子,已经在房屋交易中心做了备案。但最近听说卖家可能把房子又卖给别人了。我想知道,我在房屋交易中心的备案记录能不能让我的权益优先得到保障,也就是能不能对抗第三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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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中心的备案记录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公示行为,它是指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到当地的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将交易信息录入系统,对外公示。这种备案主要是为了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登记指的是不动产登记,而非单纯的房屋交易中心备案。备案本身并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它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 在对抗第三方的问题上,如果第三方是善意取得该房屋的物权,即第三方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该房屋已经存在交易备案的情况,并且已经完成了不动产登记,那么备案记录一般不能对抗该善意第三方。因为善意第三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其通过合法的不动产登记取得了房屋的物权。 然而,如果第三方并非善意,例如其明知该房屋已经备案交易,仍然与卖方进行交易,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备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卖方存在违约行为以及第三方存在恶意的证据。此时,备案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房屋交易中心备案记录不能直接等同于物权登记,不能绝对地对抗第三方。在发生纠纷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第三方是否善意、是否完成不动产登记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备案记录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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