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超标就不能继承了吗?
我家老人名下有套央产房,面积超标了。现在老人去世,我想了解下,这超标部分会不会影响我对这套央产房的继承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继承,心里很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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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央产房。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 关于央产房超标能否继承这个问题,其实不能简单地说超标就不能继承。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只要该央产房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财产,继承人就有权利继承。 不过,央产房在继承时涉及到一些特殊规定。对于超标部分,通常是有相应处理办法的。按照相关政策,超标部分可能需要进行补缴超标款等处理。比如,可能需要继承人按照规定的标准补缴超标面积的款项后,才能完成继承手续。如果不进行处理,可能会影响房屋的过户等继承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超标了就绝对不能继承,只是需要先解决超标部分的合规问题。所以,继承人可以与相关单位沟通,按照规定补缴款项等,完成相应手续后就能顺利继承央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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