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缴费比例比视同缴费比例低是否可以补缴?
我在查看自己社保缴费情况时,发现实际缴费比例比视同缴费比例低。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进行补缴,担心影响以后的养老待遇等。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补缴条件,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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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两个概念。“实际缴费比例”就是你真金白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社保费用的比例;“视同缴费比例”呢,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虽然你没有实际缴纳社保费用,但国家规定把这段时间也看作你已经缴纳了社保,对应有一个比例。 关于是否可以补缴,要分情况来看。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导致你的实际缴费比例比视同缴费比例低,比如单位少报工资基数等情况,那么你是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的。单位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是个人原因造成实际缴费比例低,比如个人选择了较低的缴费档次,一般来说,不同地区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地区不允许个人随意补缴,而有些地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等,允许个人进行补缴。 所以,当你发现实际缴费比例比视同缴费比例低时,你首先要弄清楚是单位的问题还是个人的问题。如果是单位问题,你可以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补缴。若单位拒绝,你可以向当地社保征收机构或者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个人原因,建议你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当地具体的补缴政策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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