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男方可以要回房产吗

最近在处理离婚的事情,涉及到房产问题。房子目前还在老婆名下,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能不能把房产要回来,想具体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有哪些规定和条件会影响我能不能要回房子。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 #房产要回
  • #财产分割
  • #离婚协议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男方能不能要回房产,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已经不在夫妻双方名下,给到别人了,那就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男方自然不能要回。 要是房子还在女方名下,要先判断房子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共有财产,男方一般是有一半份额的。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是平等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就有相关规定保障夫妻对于共同财产的平等权益 。 如果女方背着男方卖了共有的房子,而且买家是善意购买(也就是买家不知道这房子是夫妻共有且女方未经男方同意出售),支付了合理的价格,还办理了过户手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 ,这种情况下男方不能要回房子,但可以要求女方赔偿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关于离婚协议的,如果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女方,并且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一般男方无法要回。但要是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男方若能证明离婚协议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订的,或者能证明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分割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以及在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且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那么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分割条款 。 另外,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房产归属的,要是判决尚未生效,男方提起上诉,且二审法院认定原审法院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等情形,那么也有可能改变房产的归属判定。 相关概念: 善意购买:指的是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购买房产,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流程。 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