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不动产权证只写一方名字是否可以?
我刚结婚不久,和爱人一起买了套房子。现在要办理不动产权证,我想了解下,只写一方的名字可以吗?这样做在法律上有什么说法和影响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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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不动产权证只写一方名字是可以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财产就包括购买的房产,即便不动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通常仍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拥有。 不过,虽然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但可能会存在一些情况影响房产的归属认定。比如,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该房产归登记方个人所有,并且办理了相关手续,那么该房产就可能会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再比如,如果购房资金来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且有明确的证据证明,那么该房产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此外,只写一方名字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也会带来一些便利或不便。便利之处在于在某些交易等情况下,登记方一人就可以进行相关操作;不便之处在于,如果涉及到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处置等问题,可能会因为只登记一方名字而引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夫妻双方在决定不动产权证是否只写一方名字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协商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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