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东是否有权让原房东的租客搬走?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刚住半年,房东把房子卖了,新房东说让我尽快搬走。我不想搬,毕竟合同还没到期。我想知道新房东有没有权利这么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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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新房东一般是没有权利直接让原房东的租客搬走的。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买卖不破租赁”。简单来说,就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原租赁关系依然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该房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租客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并且还在租赁期限内,那么新房东就需要受到该租赁合同的约束,不能随意要求租客搬走。 不过,如果租客存在一些违约行为,比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损坏房屋等,那么新房东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与租客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但如果租客没有违约,新房东直接要求租客搬走,租客有权拒绝。如果新房东强行要求租客搬走,租客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租客也可以要求新房东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保障自己在租赁期限内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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