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产一方可以办理抵押吗?
我和家人共有一套房产,最近遇到些经济问题,想拿这套房子去办理抵押。但不确定自己一个人能不能去办抵押手续,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共有房产抵押情况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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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一方是否可以办理抵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共有房产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情况。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房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所占份额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且没有其他特殊约定,那么这一方可以办理抵押。比如,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产,甲占份额为70%,乙和丙各占15%,若没有其他约定,甲就有权决定抵押该房产。 而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必须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才能办理抵押。例如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任何一方想要抵押,都需要另一方的明确同意。 如果共有房产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办理抵押,这种抵押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其他共有人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抵押行为无效,并要求恢复房产原状。但如果抵押权人是善意取得,即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抵押人无权处分该房产,并且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抵押权人可能会受到法律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抵押的一方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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