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了两人名字,其中一方能拿去抵押吗?
我和朋友共同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有我们两人名字。最近朋友没和我商量,说想拿这房子去抵押借钱。我很担心,不清楚他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抵押,我该怎么保障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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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了两人名字,意味着这套房子是由两人共同拥有的,这在法律上叫做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理,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共同共有房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是不能擅自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如果是按份共有,没有达到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样不能单独抵押。 假设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一方擅自抵押共有房产,这种抵押行为通常是无效的。因为抵押行为属于对不动产的重大处分,必须经过法定人数的共有人同意。如果债权人在明知该房产为共有财产且未取得全部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接受抵押,债权人也存在过错。 如果遇到一方擅自抵押共有房产的情况,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抵押方和债权人进行沟通,要求停止抵押行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抵押行为无效。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保护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因为擅自抵押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受损方还可以要求抵押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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