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费可以一直发放吗?
我家这边拆迁,政府给发过度费。现在都过去挺长时间了,房子还没盖好。我就想问问,这过度费是不是能一直发下去啊?我就怕哪天突然就不给发了,我这生活可咋办呀,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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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费,一般是在房屋征收或者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为了保障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间的基本居住和生活需求,向其支付的费用。从本质上来说,它是一种临时性的补偿措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这个规定明确了征收方有提供过渡期间居住保障的义务。通常情况下,征收方和被征收人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在协议里会对过渡费的发放标准、发放期限等内容进行约定。 正常而言,过度费不会一直发放。发放的期限往往和过渡安置的时间相关。一旦征收方提供了符合约定的安置房屋,或者过渡期限结束,过度费的发放就会停止。不过,如果因为征收方的原因导致过渡期限延长,比如安置房建设进度延迟等,那么按照相关规定,征收方需要增加临时安置费。例如,原本约定的过渡期限是两年,两年后安置房没建好,被征收人仍然在外租房居住,此时征收方就应该提高过度费的发放标准,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 所以,过度费并非无限制发放。被征收人要关注征收补偿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明确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征收方不按照约定发放过度费或者在过渡期限延长时不增加费用的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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