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否不可以进行和解?
我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现在想和公司和解,可有人说申请仲裁后就不能和解了,我有点拿不准。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到底能不能和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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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可以进行和解的。 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和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的行为。这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一种处分,法律是允许并鼓励这种方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也就是说,在仲裁程序启动后,双方当事人依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能够达成和解,不仅可以节省双方的时间和精力,还能避免进一步的矛盾和冲突。而且,一旦达成和解协议,按照法律规定还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这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也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更加灵活和高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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