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逃跑了公安是否可以立案?
我给一个老板打工,结果老板突然逃跑了,拖欠了我们好多员工的工资,还有供应商的货款。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安会不会立案处理呢?我不太清楚老板逃跑达到什么程度公安才会管,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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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板逃跑时,公安是否立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老板逃跑涉及的是劳动纠纷,比如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老板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是可以立案处理的。 要是老板逃跑涉及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行为,比如收取了供应商的货款后逃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立案侦查。所以,老板逃跑后公安是否立案,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达到了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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