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是不是很容易开除员工?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私企开除员工并非易事,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限制。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私企作为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让员工离开公司,结束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存在这些过错情形,私企可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在试用期表现不佳,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私企就可以依据这条规定开除员工。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私企虽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私企违反上述法律规定,随意开除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从法律层面讲,私企并不能很容易地开除员工,必须遵循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