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多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没有犯什么大错,结果公司突然要开除我。我想知道公司这种随意开除员工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赔偿我多少钱呢?心里有个底,才好和公司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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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随意开除员工通常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这里的“随意开除”,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就单方面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那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 3 年 2 个月,月平均工资是 5000 元。那么正常的经济补偿是 3.5 个月工资(3 年按 3 个月算,超过 6 个月不满一年再算 0.5 个月),即 3.5×5000 = 17500 元。由于是违法解除,公司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 17500×2 = 3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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