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物业费,物业可以不让业主回自己家吗?
我因为一些原因没交物业费,今天回家的时候物业居然不让我进小区,说必须交了物业费才行。我就不明白了,这房子是我自己买的,我难道连回家的权利都没有了吗?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物业这么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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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没交物业费时物业不让业主回自己家这种做法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建立起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物业服务公司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诸如小区卫生清洁、安保维护、设施设备保养等一系列服务。而业主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合同规定,按时缴纳物业费。这是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体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双方都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当业主未交物业费时,这确实属于业主违反了合同约定的缴费义务。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虽然该条文没有直接提及禁止阻止业主回家,但阻止业主回家本质上也是一种不合理的催交物业费手段。业主对自己购买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回家是业主的基本权利,物业没有权力剥夺。 如果业主未交物业费,物业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与业主沟通协商,了解未缴费的原因并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发送催缴通知等方式提醒业主缴费;若协商无果,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追讨物业费。总之,物业不能以阻止业主回家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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