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离婚后可以更名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名下有一套直管公房。现在我们想了解下,在离婚之后,这套直管公房能不能把承租人的名字变更成另一方呢?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展开


直管公房,简单来说就是由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这类房子的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个人只有承租的权利。 关于直管公房在离婚后是否可以更名的问题,是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规定来判断的。通常而言,离婚后对直管公房承租人进行更名,要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之间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直管公房的租赁实际上就是承租人与产权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合同关系。离婚后如果要变更承租人,就相当于对这个合同的主体进行变更,这就需要符合合同变更的条件,并且得到产权人的认可。 各个地方对于直管公房更名一般都有具体的管理办法。比如有的地方规定,离婚后要变更承租人,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还要经过房屋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核时,通常会考量原承租人的意见、新承租人的居住条件等因素。 所以,如果想在离婚后对直管公房进行更名,首先要查看当地关于直管公房管理的具体政策,然后和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沟通,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更名申请。在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像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