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交了一个月住了半个月能否退还?
我交了一个月房租,可只住了半个月就不想住了,不知道剩下半个月的房租能不能退。我和房东没有签很明确的合同,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和房东说,心里很没底,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能不能退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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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房租是否能退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合同关系。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了租赁的合意,并且一方交付了租金,另一方提供了房屋,实际上就形成了一个口头的租赁合同。这种合同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而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如果是不定期租赁,当你住了半个月不想继续住了,你可以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在合理通知房东之后,剩下半个月的房租理论上是可以退还的。不过,由于你提前解除合同,给房东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比如可能会导致房屋空置一段时间,房东可能有权要求你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金额通常以实际损失为限。 要是签订了书面合同,就要看合同里对于提前解除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提前退租不退还剩余房租,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房东可能就不会退还剩下半个月的房租。但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你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协商的时候,可以向房东说明你的情况,争取退还部分房租。一般来说,即使合同没有约定,从公平的角度出发,扣除一定的合理费用(如寻找新租客的费用等)后,剩余的房租还是应该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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