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签订的租赁合同能退房租吗


昨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从法律上来说是有可能退房租的,但情况比较复杂。 首先,租赁合约一旦签署通常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想退房租提前解除租约,一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一方面,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退租相关事宜,那就按照合同规定来处理。比如合同约定在租赁期内,提前退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那么就要照此执行。 另一方面,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么承租者可以和房东进行友好协商。要是双方能达成一致,比如房东同意退还部分或全部房租,那就按协商结果办。若无法协商一致,在一些法定情形下,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房租。《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在这些情况下,承租人不仅能退租,还可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要是既没有法定情形,协商也不成,而承租者强行退租,那就属于违约行为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违约方可能要赔偿房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相关概念: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法定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