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我签了一份一年的商铺租赁合同,才租了三个月,现在因为个人原因不想继续租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呢?我该怎么做才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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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可以提前解除的,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愿意提前结束租赁关系,那么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解除协议等方式来合法地提前终止合同。 还有一种情况是法定解除。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比如,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出租人拒不履行维修义务,影响到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不过,如果没有上述法定情形,一方擅自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那么就构成违约。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由合同约定,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对方的损失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在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之前,建议先查看合同中关于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的条款,尽量与对方协商解决,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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