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过户是否可以公证?

我有一套安置房,现在想过户给别人,听说过户时公证能让手续更保险。但不知道安置房这种性质特殊的房子,过户的时候能不能去办理公证,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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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过户是可以进行公证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它与一般商品房有所不同,其交易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和限制。 接着说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安置房过户中进行公证,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增强合同的证明力。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对于安置房过户相关的合同等事项,符合公证受理的范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安置房过户可以公证,但公证并不能改变安置房本身的性质和交易限制。比如有些安置房在规定的期限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即使进行了公证,也不能突破这个限制。而且,公证只是对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进行证明,不能替代过户登记手续。只有办理了合法的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转移。所以,在进行安置房过户公证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关于安置房的政策和规定,确保交易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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