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后可以约定劳动合同2年违约金吗?
我刚入职不久,公司提出要在劳动合同里约定,工作不满2年离职就得交违约金。我不太懂这合不合理,想知道在法律上,入职后能不能这么约定2年的劳动合同违约金,要是真签了会有什么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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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后能否约定劳动合同2年违约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第一种情况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就是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订立协议约定了服务期。要是劳动者违反了这个服务期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第二种情况是针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要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除了上述这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如果入职后约定2年违约金不属于这两种法定情况,那么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不过,双方可以约定由单位在违约时支付违约金,并且不受以上两种情况的限制。 相关概念: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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