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放弃房屋产权,离婚时还能分吗?
我和伴侣婚后买了套房子,之前对方签了协议放弃房屋产权。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有点担心对方到时候又要求分割这套房子。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对方在离婚时还能不能分这个房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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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夫妻一方放弃房屋产权通常意味着对该房屋产权相关权益的一种处分。房屋产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当一方做出放弃房屋产权的行为,往往会涉及到财产约定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夫妻一方放弃房屋产权是通过书面协议等合法有效的方式进行的,并且该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那么这个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也就是说,在离婚时,按照这个有效的财产约定,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通常不能再要求分割该房屋。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该协议的签订是受到欺诈、胁迫,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一旦协议被撤销,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可能就需要重新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放弃产权的一方可能就有机会在离婚时参与房屋的分割。所以,关键在于放弃房屋产权的约定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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