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转让费可以起诉吗?


在法律层面,商铺转让费是否可以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商铺转让费。商铺转让费就是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 从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处理这类纠纷的重要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在商铺转让过程中,双方签订了相关合同,那么合同中的条款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是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的。一是存在欺诈行为。比如转让方故意隐瞒一些重要事实,像商铺即将面临拆迁、房东不同意转让等情况,导致受让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转让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受让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转让合同,并返还转让费。二是存在重大误解。例如受让方对转让费的构成、金额等存在重大误解,并且这种误解造成了明显的不公平结果。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时受让方也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三是转让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如果转让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铺、提供相关证照等,受让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向法院起诉要求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转让过程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合同也合法有效,那么受让方起诉要求退还转让费可能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是否可以起诉以及起诉能否成功,关键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