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被别人住了可以起诉吗?
我租了一套房子,结果发现有其他人住在里面。房东说会解决,但一直没处理好。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去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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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租的房子被别人住了,你是有可能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的。下面从法律依据、权益分析以及起诉流程等方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你和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法律上是具有效力的,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也就是说,房东有义务把房子交给你使用,并且在整个租赁期内保证你能正常使用该房屋。 在你的情况中,房子被别人占用,这就意味着房东没有履行将符合约定用途的房屋交付给你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让房东尽快将房子腾出来交给你使用,或者赔偿你因此遭受的损失。 如果房东拒绝承担责任,你可以考虑起诉。起诉时,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租赁合同,它能证明你和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关系;还有房子被别人占用的证据,像照片、视频或者相关证人的证言等。 然后,你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你自己)和被告(房东)的基本信息、你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房东交付房屋、赔偿损失等)以及事实和理由(也就是房子被别人占用的情况)。 最后,将起诉状和证据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来说,是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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