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超过二十年还能打官司吗?
我家有套房子,之前因为一些原因搁置了,现在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最近发现有人对这套房子有想法,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知道过了这么久还能不能打官司,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探讨房产超过二十年是否还能打官司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法律上的诉讼时效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诉讼中就会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你在一定时间内要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对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你就可能没办法通过法律手段实现自己的诉求了。 对于房产纠纷,一般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从这条规定来看,原则上如果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再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不过这里存在“特殊情况”的例外。所谓特殊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例如,在这二十年内,你因为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行使权利,或者对方曾经承诺履行义务等,这些都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特殊情况。 另外,如果在这二十年内你有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要求对方解决房产问题,那么诉讼时效可能会发生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即使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依然可能不予保护。 所以,房产超过二十年是否能打官司,不能一概而论。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你曾经主张权利的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特殊情况,是否给予保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