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摔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摔伤了。我不知道自己这种临时工的身份,摔伤后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临时工工伤认定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认定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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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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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临时工摔伤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伤”这个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对于临时工而言,虽然他们与正式员工在工作期限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但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享有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伤保险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临时工是在上述规定的情形下摔伤,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即便临时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例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同样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另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临时工摔伤后,要及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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