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没发的工资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吗?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资金周转有点问题,这个月员工工资还没发。在做财务账目的时候,我就想能不能把没发的工资计入业务招待费里,这样账面上能好看点。但又怕这么做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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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合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司没发的工资能否计入业务招待费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工资和业务招待费这两个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是员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而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比如企业为了拓展业务、维护客户关系等,在招待客户过程中产生的餐饮费、住宿费等。 从会计核算和税务规定的角度来看,两者的性质和用途截然不同,不能相互混淆。《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有明确的规范,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工资和业务招待费有着各自明确的经济实质,工资对应的是员工的劳动投入,业务招待费对应的是企业的业务招待活动。因此,将没发的工资计入业务招待费不符合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 在税务方面,税法也对工资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全额扣除;而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如果将工资错误地计入业务招待费,一方面会导致工资支出不能正常扣除,另一方面可能会使业务招待费超出扣除标准,从而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导致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这种错误的账务处理还可能面临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故意混淆费用项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目的的情况,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可能处以罚款。 综上所述,公司没发的工资不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企业应该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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