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零星用工是否需要建立劳动关系?

我是个小老板,有时候会请些临时工来做些零碎的活儿,工作时间不固定,可能就几天或者十几天。我不太清楚这种零星用工的情况,需不需要和他们建立劳动关系呢?要是不建立,会不会有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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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判断零星用工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来确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对于零星用工,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即使工作时间短暂,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比如,虽然是临时请的工人,但工人要遵守单位的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管理规定,从事的工作也是单位业务的一部分,单位支付相应报酬,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然而,如果零星用工只是偶尔的、一次性的劳务,双方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成果后获取报酬,那么一般不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比如,找个临时工来搬运一次货物,临时工完成搬运后即获得报酬,双方不存在长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这种就属于劳务关系。 所以,零星用工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如果认定为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定义务,如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若是劳务关系,则按照双方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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