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采光权有哪些规定?
我家新买的房子,前面要建高楼,感觉会影响我家采光。我想知道民法典里对于采光权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展开


采光权,简单来说,就是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这是公民生活中一项重要的权益,关乎居住的舒适度和房屋的使用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这就明确了在建造建筑物时,建设方有义务保证不影响相邻建筑的采光等权益。也就是说,如果新建的建筑违反了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导致相邻房屋采光不足,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 一旦采光权受到侵害,被侵权人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侵权方进行协商,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比如调整建筑方案等。如果协商不成,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被侵权人需要证明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了侵害,比如提供房屋采光受到影响前后的对比照片、相关的鉴定报告等。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采光权侵权。如果认定侵权事实成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能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的计算通常会考虑采光受影响的程度、对房屋使用价值的影响等因素。 总之,民法典为公民的采光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当我们的采光权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