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标注仅供参考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最近看房子,发现很多楼盘宣传资料上都写着‘仅供参考’。我就疑惑了,那这样的标注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是不是开发商随便写写,实际存在虚假内容也能靠这个免责?想了解下这种标注下如果有虚假信息,算不算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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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标注“仅供参考”不一定构成虚假宣传,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作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信息陈述,从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在商品房销售中,如果标注“仅供参考”的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没有对购房者造成误导,比如对小区周边规划只是一种合理的设想并明确说明仅供参考,后期也不存在故意欺骗购房者的情况,那么一般不构成虚假宣传。但如果开发商在宣传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标注了“仅供参考”,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例如,宣传中说小区有大型配套商业设施但实际规划中并没有,这就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也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所以,判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的关键在于宣传内容是否真实、是否会误导消费者,而不是单纯看是否标注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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