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者有最低服务年限,提前离职有补助吗?
我是一名社区服务者,和社区签订的服务协议里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我可能没办法干到最低服务年限就得离职。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提前走了还会不会有补助啊?我很需要这笔钱,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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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社区服务者提前离职是否有补助这个问题前,我们先理解几个相关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社区服务者和社区的关系里,一般会通过签订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里的协议在性质上类似劳动合同。而经济补偿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处理这类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多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等。但这些情况主要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形。 对于社区服务者提前离职这种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况,通常并不在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范围内。不过,如果社区和服务者签订的协议中有特别约定,比如规定即使服务者提前离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给予补助,那么就需要按照协议来执行。所以,社区服务者提前离职是否有补助,首先要看协议约定,如果协议没有约定,一般来说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是没有补助的。当然,如果在服务过程中,社区存在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导致服务者被迫离职,那么服务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社区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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