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遣散员工按劳动法要如何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要遣散员工,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公司遣散员工时,按照劳动法应该怎么给我们 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应得的赔偿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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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遣散员工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也就是说,公司遣散员工需符合这些法定情形。
其次,关于赔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未按法定程序进行遣散或者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应注意收集与工作年限、工资收入等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若与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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